珠海市人民政府第四届市督学任期已届满。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督学队伍建设,按照《第五届珠海市督学聘任工作方案》的要求,经第五届珠海市督学评审委员会讨论研究,拟聘任于红仁等139位同志为珠海市人民政府第五届市督学,聘期三年(2019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6日),现将第五届市督学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珠海市人民政府第五届市督学拟聘任人选有异议者,请以信函、传真或电话等形式向珠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真实身份和具体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12号珠海市教育局一号楼213、214、215室;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121901、2121195、2121387,传真: 0756-2121301,邮箱:jyjdds@zhuhai.gov.cn。
珠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