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督导评估结果网上公示制度的通知》(粤教督〔2006〕12号)要求,现将评估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1日—1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致电0756-2121901、2121195,传真:0756-2121301,电子邮箱:jyjdds@zhuhai.gov.cn,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珠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7月11日
i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脚本,这会影响您正常浏览网站. 请注意浏览器周边提示,启用JavaScript,您将有更好的浏览体验. 选择"允许阻止的内容",允许ActiveX脚本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