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方案>及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的通知》的精神,我局拟对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市本级教育费附加)、(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教育水平)项目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29日至2月4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崔哲,联系电话:0756-2121943;邮箱:jyjjck@zhuhai.gov.cn;邮寄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12号2号楼101。
附件:1.2023年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市本级教育费附加)项目分配方案.et
2.2023年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教育水平)项目分配方案.xls
珠海市教育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