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3月上旬,对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开展巡察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关于市区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委办字〔2017〕62号)有关规定,市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值班电话:18807560071(上班时间接听)。
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15号市委第三巡察组。
互联网电子邮箱:zhswdsxcz@zhuhai.gov.cn。
中共珠海市委第三巡察组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