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教研科〔2021〕3号
各区教师发展中心、珠海市城职院、市直属学校、市教育研究中心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工作和立项课题研究结题的严肃性,促使课题主持人按计划依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经研究,决定对珠海市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及教育类科技计划项目到期而未结题的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根据《珠海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珠海市科技与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清理范围为:珠海市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即2015年度以前,含2015年度)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课题,含珠海市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和教育类科技计划项目(名单另发至课题主持人及单位)。
二、清理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珠海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珠海市科技与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规定,被清理范围内的课题作为“终止”处理。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2121730、2121779。
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1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